長江商報消息 曾任廣東紀委書記,事發前一天仍出席會議
  11月28日,中紀委監察部的官方網站發佈消息稱,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他成為廣東省內繼萬慶良之後第二位被調查的省級高官。
  曾先後任海南、重慶政法委書記
  朱明國1957年5月出生於海南省保亭縣(當時海南歸廣東省管轄)。他早期的官場生涯一直在保亭縣。1998年至2001年期間曾擔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和副省長職務。2001年到2002年期間,朱明國開始擔任重慶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2002年後,他開始兼任重慶市政法委書記。
  2006年11月,朱明國重回廣東工作,先後擔任省紀委書記和省政法委書記。根據《南方都市報》的報道,他擔任省紀委書記期間,廣東省連續查處一系列大案要案,他主導查處了茂名和汕頭官場貪腐案,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汕頭市委原書記黃志光等一批貪腐官員相繼落馬,反腐成績斐然。朱明國曾重點推出網絡輿情監控調查回應機制。
  2010年10月,朱明國曾率團赴新加坡學習反腐倡廉經驗,並結合廣東省實際,撰寫《新加坡為什麼能做到廉潔高效》(南方日報2010年12月1日刊發),文中寫道,“吏治腐敗是危害最大的腐敗。要提高公務員隊伍準入門檻,重點審查道德修養、財務狀況和社會關係等”。時任省委書記汪洋專門對此作出重要批示,省紀委制訂方案,出台了《關於落實反腐倡廉建設有關任務的責任分工方案》。
  “機關幹部要強化自我約束,凈化‘生活圈’,純潔‘社交圈’,守住防線,把住底線,兩袖清風,潔身自好!”朱明國曾在省委政法委、省社工委聯合召開的紀律教育學習月動員大會上強調機關幹部的工作作風。
  烏坎事件發生後,朱明國率隊親赴烏坎村開展調查。
  曾赴新加坡學習反腐倡廉經驗
  出事前一天出席學習討論會
  據《廣州日報》報道,25日至27日,廣東省委召開省領導專題學習討論會,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分析研究廣東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形勢,研究謀划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舉措。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主持會議並講話。
  兩天半的學習討論會既務虛又務實,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政協主席(朱明國),副省長,省法院院長、省檢察院檢察長逐一發言。
  會議強調,要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認識從嚴治黨的極端重要性,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習慣在依法依規和嚴格約束下擔當責任、做好工作,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堅定不移、持之以恆地推進作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把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到實處。
  綜合新華社、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
  人物簡歷
  朱明國,男,黎族,1957年5月生,海南五指山人,1975年10月入黨,1974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培訓部三年制培訓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副總警監。現任廣東省政協主席。
  1984-1988年 廣東省海南自治州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州直機關黨委書記
  1988-1993年 海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3-1995年 海南省文昌縣委書記(副廳局級)、縣長(1995.02明確為正廳局級)
  1995-1998年 海南省文昌市委書記、市長
  1998-2001年 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長,省委政法委書記
  2001-2002年 重慶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
  2002-2006年 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2006-2010年 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2010-2011年 廣東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
  2011—2012年,省委副書記,省社工委主任
  2012—2013年,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省社工委主任
  2013年1月,省政協主席,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省社工委主任
  2013年11月,不再擔任廣東省委副書記、常委職務。
  中共第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共十八大代表。  (原標題: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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