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14日訊 記者黃潔 通訊員朱冉 13年前,時任北京某國企財務部副經理的薑某,因挪用公款無法歸還,攜百餘萬元公款潛逃。今年6月,薑某被抓獲歸案。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認為,薑某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巨額公款歸個人使用,已經構成挪用公款罪;其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130萬餘元,已經構成貪污罪。此外,薑某委托他人偽造戶口簿,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而其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行為則應當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法網恢恢潛逃13年經理被控四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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